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党委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师生制度
(试行)
为做好学校党委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师生工作,广泛听取师生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建议,解决师生反映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访安排
(一)接访时间:每周四下午14:30—16:30(寒暑假除外),若接访日与节假日冲突,则提前或顺延。
(二)接访地点:行政中心一楼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
(三)接访方式:每周由1名党委班子成员接访,党委班子成员轮流参与。
二、接访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三、接访内容
(一)学校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有关决定、部署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二)涉及学校建设、发展、安全、稳定等方面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三)加强和改进学校党委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或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的问题或意见、建议。
(四)对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工作安排方面的意见、建议。
(五)对学校教学科研、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六)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职能部门在保障师生员工权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或需要反映的情况。
(七)师生个人在学习、工作、生活中遇到的需要组织给予帮助解决的困难或问题。
(八)其他需要反映的问题。
四、接访与办理
(一)来访登记制。为提高接访工作效率,原则上来访部门或个人需于每周三上午11:00之前到党政办公室登记或电话登记。办公地址:行政中心4楼408室,电话:8681279。
党政办公室根据登记情况拟定接访日程,经接访领导审阅后,原则上按照日程安排进行接访。对未登记的来访者,在登记来访接待完毕后安排。
(二)首接负责制。校领导接访实行首接责任制,由第一次接访的校领导负责包案,一包到底。对来访者提出的问题,能够答复的应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做好说明,事后及时交由相关部门办理并限时答复。涉及学校重大问题或重要工作事项,应提交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研究解决,并及时将会议意见反馈给来访者;对政策规定无法解决的,或非学校解决的,或学校因条件制约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
(三)陪同接访制。为减少中转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根据接访日登记情况和接访领导意见,党政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接访。
(四)部门办理制。各有关处(室)、系(部)接到党政办公室转办的校领导接访中反映的事项后,要认真研究,限时办理,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来访人答复办理结果,同时将办理情况报告接访校领导,并书面报党政办公室备案。接访反映事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由牵头承办部门负责,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五、接访工作要求
(一)党委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师生工作是学校党委布置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不断加强党委班子成员作风建设,树立为师生服务的良好形象,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委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二)党政办公室于每周一上午在行政中心一楼学生一站式服务中心公示栏公布本周接访领导姓名、职务及分管工作,方便广大师生有针对性地反映问题。
(三)负责接访的校领导应提前安排好工作,做好来访接待准备,保证接访时间。确因特殊情况当周不能接访,应提前通知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协商其他校领导接访。
(四)来访人应按预约时间准时到达;反映问题时,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洁明了,避免过激言行。对以上访为由,无理取闹,妨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且劝告无效者,交由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五)陪同接访部门一般应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主要负责人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提前向接访领导和党政办公室报告,并安排部门其他负责人参加。
(六)陪同接访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保守工作秘密,不得随意扩散来访者反映的问题,不得对来访者进行打击报复。
(七)纪检监察室、党政办公室要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对部门在接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要严肃追责问责。
(八)党委班子成员接访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具体负责接访领导的确定与名单公布、接访登记、陪同接访人员的通知、接访前的有关准备、接访中的记录与服务、接访后的协调与督办以及接访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六、接访情况公布
党政办公室负责每学期公布一次校领导接访日的接访情况及接访事项的办理情况。定期向师生员工了解对校领导接访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改进工作,提高党委班子成员定期接访制度的实效性。
附件:接访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