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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印章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3-11 浏览次数:

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印章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制作、使用、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的种类

制度印章是指学校党委印章、学校印章、学校钢印、法定代表人印章、部门印章、各种业务专用章、学校领导手章、电子公章

二、印章的使用流程

(一)学校印章用印一律办理审批手续,谁审批谁负责。用印部门填写印章使用审批单按流程审批后交监印人核对安排用印

1.学校名义发的公文、公函等,需提供由学校主要领导或委托学校分管领导签发的拟文稿。

2.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协议书等文件,经业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复审、长(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3.学校名义发出的报表、聘书、邀请函、奖状等,一般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名、学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印。学校已发正式文件明确的事项,可直接安排用印。

4.部门、教学单位申请使用学校印章,原则上需按程序学校主要领导审批同意。

5.学生(毕业生)、教职工个人事务有关材料,须经涉及事项(如党务、党风廉政、组织、人事、财务、教学、学生、计划生育、后勤、法律、安全等)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审核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用印。

6.用印材料的内容、形式、法律和政策规范由申请使用单位负责。党政办公室监印人对不合规范、程序的材料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与建议,对不按程序办理、不规范、违反政策和法律的材料,有权拒绝用印。

印章严禁在内容有缺项、不完整的材料上使用,特殊情况须经学校主要领导同意

特殊情况需要在正常上班时间之外、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用印的,需提前1天向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

用印人对每次用印必须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内容包括用印时间用印事项、用印数量用印审批领导用印处室、用印申请人等。

三、印章的管理

党政办公室负责学校各类印章的综合管理,各处(室)系(部)负责本单位印章的直接管理。法定代表人印章、学校领导章不能与公章一起同柜、同人保管财务处处长管理财务专用章,招生就业处处长管理录取专用章,组织人事部部长管理法定代表人印章。

处(室)系(部)的印章仅限于校内办理业务使用。处(室)系(部)要对印章实行专人、专柜管理。平时使用印章要随用随锁,下班后及节假日必须妥善保管,确保印章存放和使用安全。

印章一般只限在办公室使用,原则上不带出、借出使用。特殊情况确需带出、借出使用,必须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安全,用毕立即返还保管。

印章若遗失须立即报告党政办公室主任学校主要领导、公安机关,按有关法律程序办理。

四、其它事项

印章的刻制由党政办公室根据法律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按程序办理。

对字迹已经模糊或缺损的印章要及时向党政办公室申请更换

处(室)系(部)印章的使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印章使用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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