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学校的日常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全面核算、反映、审计和监督,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中央、省委、市委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各项决策部署、领导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工作流程,制定年度财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事业经费、科研经费、基建经费、预算外资金、专项资金等各项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会计核算与监督。
3.负责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负责教育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事业经费、其他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等的申报和拔付工作。
4.负责各项经费和专项资金支出的审核和拔付,监督各项经费和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
5.负责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控制预算执行,负责编制学校年度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为学校发展提供准确的决策依据,定期向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汇报预算执行情况。
6.负责各类对外财务报表的编报,负责定期清查帐目,定期与银行、财政部门对帐,确保帐表、帐证、帐实相符,负责财务印鉴章和票据的管理使用。
7.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库存物资的会计核算工作,定期核对帐目,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做好实物资产的盘点、清查、报废以及核销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绩效评估,跟踪项目资金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9.牵头建立和完善学校财务内部控制机制,根据国家审计法规,开展学校内部审计工作。对校内有财务管理的部门财务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10.负责财务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和其他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11.负责会计档案的归档、查阅、利用及保管等工作。
12.负责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强化财务人员专业技能学习和培训,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
13.完成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