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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会议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 2024-03-08 浏览次数:

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会议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学校召开的各类会议必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到高效、精简、实效。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可套开的会议尽量套开。


第二章  会议类型

 根据学校实际,学校召开的会议分为三类。

第一类:学校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

(一)学校最高决策性会议:党委会、校长办公会。

(二)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三)全校性会议: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大会。

(四)专题会:从严治党会、党组织书记述职会、党建工作专题会、意识形态专题会、网络安全工作专题会等。

第二类: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如:学生工作专题会、校园安全专题会、招生就业专题会、思政工作专题、统战工作专题会、统战工作座谈会、人民防线国家安全工作专题会等。

第三类:各系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的会议,如:系部党政联席会、校园招聘大会等。


第三章  会议报批

 学校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会议:

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办公室按照《党委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执行。

学校会议,报批程序统一按承办部门拟定会议方案,交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至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召开。

1.教职工大会由党政办公室承办;

2.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工会承办;

3.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意识形态专题会、网络安全工作专题会由宣传统战部承办;

4.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织书记述职会、党建工作专题会由组织人事部承办;

5.从严治党会由纪检监察室承办;

6.各类表彰大会由提出表彰建议的部门承办;

7.其他会议,按职责分工,由牵头部门承办。

学校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专题会议,由会议承办部门拟定会议方案,由学校分管领导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召开。

第六条 各系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的会议,报经学校分管领导同意后召开。


第四章  会议准备

 会议承办部门应做好各项会前准备工作。包括:

(一)拟定会议方案。会议方案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会议议程、参会范围、会议要求等。会议要求必须对会议着装、会议请假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涉及其他部门配合的事项,应事先征得其他部门的同意,方可写入会议方案。

确定会议时间、地点。全校各级各类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由承办部门提前向党政办公室报备,避免出现会议时间和地点冲突。

起草讲话稿。需学校主要领导讲话的会议,领导讲话稿由会议承办部门代拟,经分管领导、党政办公室审核后,与会议方案一并报审。

)确定参会人员。核实参会人员出席、请假、代会情况,若有需要则根据具体情况编排座次表。

(五)准备会议资料复印或以其他形式准备好会议的相关材料,确保参会人员对会议的内容清楚明白。

(六)布置会场。制定签,有序摆放,布置会标,查验显示屏、话筒、音响、灯光、室温、桌椅。

(七)通知会议需要以党政办公室名义通知的全校性会议,承办部门起草会议通知,经承办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党政办公室发出会议通知和座次表。其他会议承办部门自行通知。会议通知应注明参会名单的报送时间、反馈联系人及反馈方式。


第五章  会议纪律

第八条  参会人员接到会议通知后,除公出、外出挂职、生病等特殊情况以外,一律不得请假。

第九条  因上课时间与会议时间冲突的,如会议要求不得请假的,则参会人员提前做好调课准备,如会议允许请假,则参会人员按程序请假。

第十条  由学校主要领导召开的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班子成员、列席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须经主持会议的主要领导同意。

其他由学校主要领导召开的会议,班子成员、参会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在会前将请假事由向会议承办部门报告,会议承办部门汇总后,统一向主要领导汇报,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十一条  由学校分管领导召开的会议,参会人员须经主持会议的分管领导同意,方可请假。

第十二条  参会人员收到会议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反馈参会名单,不得在QQ群回复“收到”来代替反馈参会名单。

第十三条  不得在QQ群请假,须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向会议承办部门请假,并报备具体请假理由

第十四条 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席。

第十五条 会议期间不得交头接耳、打瞌睡、玩手机、随意走动,开小会、接听电话,自觉关闭手机或将铃声调为静音。

第十六条  会人员不得损坏、随意挪动、搬走会议室桌椅和设施设备,保持会议室清洁


  会议考勤

第十七条  会议承办部门负责会议考勤。

第十八条 纪检监察室、党政办公室负责各类会议会风会纪的督查检查。


  会议衔接、记录

第十九条 会议承办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开会期间的所有协调工作,以保证会议高效、有序进行。

(一)做好会议中各项议程的衔接工作,确保会议高效率的进行;

(二)会议召开前由会议承办部门准备好茶水,并做好会务工作,会后恢复会议室布局

)会议期间由各承办部门明确专人准确、完整地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通知宣传统战部安排采访报道;

会议承办部门要做好候会安排,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议题及会议资料的分类归档工作,整理印发《会议纪要》。


  会议室管理

二十 学校各类会议室和会议场地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各部门、系部需要使用会议室,须事先向党政办公室报备登记无会议冲突可使用

第二十一条 会议室相关设备需按正规流程开关,不会操作可由党政办公室或技术部门进行指导,不得随意操作,需确保各类会议设备正常使用。


章  处    

第二十二条 参会人员违反会议纪律的,由会议承办部门提醒改正;拒不改正的,由会议承办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后,全校通报。

第二十三条 参会人员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缺席会议的,由会议承办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后,全校通报。

第二十四条 参会人员第一次被通报,从奖励性绩效内扣500元;第二次被通报,由学校纪委对其约谈,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第三次被通报,年终目标考核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章  附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校办电话:0858-8681279 招生就业:0858-8681259
学校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以朵街道住武社区以朵大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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