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训楼2层公共区域及2至4层部分功能室装修项目、实训楼一对一钢琴室内过道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6-11 浏览次数:

 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训楼2层公共区域及2至4层部分功能室装修项目、实训楼一对一钢琴室内过道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

 

 

 

 

 

 

 

 

 

            项目业主: 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日   期:   ○二一年六月     


 

 

 

 

 

 

第一章、比选公告

第二章、比选须知

第三章、比选规则

第四章、合同格式

第五章、 参选文件主要内容及格式

 

 

 

 

 

 

 

 

 

 

 

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训楼2层公共区域及2至4层部分功能室装修项目、实训楼一对一钢琴室内过道项目招标代理比选公告

 

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训楼2层公共区域及2至4层部分功能室装修项目、实训楼一对一钢琴室内过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保证项目质量,现对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特制订以下关于选择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地点: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项目建设性质:装修

二、代理机构服务范围及代理服务费

1、服务范围:承担本项目相关招标代理工作;具体以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2、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根据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办理招标采购有关手续的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受理投标报名;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会议、发放中标通知书、协助制订合同文本等招标相关工作。

3、招标代理服务费签订合同时约定。

三、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

承担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代理机构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总务处

3、联系电话:13987696052

4、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内含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注:以上报名资料所有的复印件都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资料复印件由业主方收存)。

  1. 比选时间:2021年6月1714时30分

6、比选地点: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07会议室

7、评审办法:详见比选文件

8、中选原则:详见比选文件

9、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

 

2021年6月11

 

第二章  比选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适用于比选项目中所述的相关服务。

2、定义

(1)“招标方”系指第一章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项目业主。
(2)“参选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参选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
(3)“服务”系指比选文件规定参选方须承担的招标代理、技术协助、校准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参选费用

无论参选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参选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比选文件

1、参选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参选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比选文件的澄清

   2.1 参选人对比选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传真形式于比选日期前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应以书面、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答复。

3、比选文件的修改

   3.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可对自己的考虑或对参选方所提问题进行澄清,均可对比选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3.2 对比选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传真等形式通知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每一参选人。比选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将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选人均有约束力。

三、 参选文件编制说明

1、语言及计量单位
1.1与本次比选活动有关的文件和往来信件,均以中文书写。
1.2除在本比选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参选文件组成如下:

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2法人授权书

2.3营业执照副本及招标代理服务相关证书;

2.4评审评分资料

2.5实施方案

※ 上述内容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参选文件主要内容及格式”

3、参选文件格式

参选人应按比选文件中的要求自行编制参选文件。

4、参选文件装帧

参选人应统一采用A4格式打印或复印,将参选文件胶装装订成册。

5、投标有效期

 参选文件从比选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

7、 参选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7.1 参选文件胶装装订成册,分别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上述文件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7.2除参选方对错处作必要的修改外,参选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有参选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7.3电话、传真、邮寄形式的参选文件概不接受。

四、 参选文件的递交

1、 参选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参选人应将参选文件正本和副本一并密封;并在密封袋的封面上标明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

参选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内装文件名称:参选文件

1.2包封袋签署

1)包封袋封口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2)参选单位名称处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1.3 参选单位将参选文件按上述两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公告规定的选取时间送至规定的地点。

2、参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于 2021  6  1617:00前将参选文件递交至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3、以下参选文件将被拒收:

   1)在选取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参选文件;

2)未按本比选文件规定进行密封的。

4、 参选文件的修改、澄清和撤回

4.1参选人按时、按地点提交参选文件后,实需对其参选文件进行修改、澄清或撤回的,必须使招标方在选取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澄清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并且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参选方法人代表签字。

4.2参选人对参选文件修改、澄清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上述密封和标记相关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 参选文件”、“澄清 参选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4.3 比选截止时间以后,在比选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通知形式要求参选方对所提交的参选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审小组对参选方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参选方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参选方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份。评审小组不接受参选方主动提出来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4参选人不得在参选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参选文件。

※ 参选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澄清等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并作为参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五、评审小组组成及纪律

5.1 评审小组:评审小组依法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评审小组对参选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5.2 评审原则:为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评审小组综合参选人的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因素进行评议产生候选人

5.3 评审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政策、法令,保护业主方及参选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5.4 评审小组及有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令,公正廉洁,不徇私情,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有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的行为。如有发生,将追究法律责任。

5.5 评审期间,评审小组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比选工作纪律和保密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比选评审情况透露给与参选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5.6 自评审之日起,至《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止,任何参选人不得与评审小组、项目业主方及有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或联系。参选人企图影响评审的任何活动或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选的,中选或评审无效,并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5.7 评标的依据是本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以及参选文件和评审小组审核的参选文件的补充资料,而不是其它任何资料。

5.8 评审小组不允许参选人对技术、服务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5.9 评审小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依据本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就参选文件提供的文件,以及有关资料,对参选人的资格进行确认,并按照本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比选规则进行评审,由评审小组最终评价出得分最高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参选单位。

5.10 评审小组对各自的评审结果负责,并在相关表格上签名确认。

六、无效标、废标条款

(一)无效标条款:

1、参选文件的组成、包封、标记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包封破损严重足以看见 参选文件封面所有内容的;

2、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

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4、参选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盖章的;

5、未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参选文件或参选资料的。

(二)废标条款:
  1、符合专业条件的参选人或者对比选文件作实质响应的参选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七、签订合同

7.1 项目业主将中选结果进行公示并无异议后,向中选方发出中选通知书。

7.2 中选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项目业主可以与排位在中选人之后第一位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7.3 代理机构在代理活动中如出现1例违法违规现象,即解除合约,并按相关规定追索其责任;

7.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体系的规定约束代理机构的相应行为。

八、质疑和投诉

8.1 参选人认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和中选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业主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8.2 项目业主在收到参选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参选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8.3 质疑参选人对项目业主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项目业主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主管部门投诉。

 

 

 

 

第三章 比选规则

一、参选人授权参选人代表的确定

为本项目成员。

二、评审小组成员的构成

评审小组总务处、教务处、实训中心、学前教育系、艺术系、财务处、纪委监察室共同组成。

三、比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七部委令、贵州省地方法规、条例、规定及六盘水市相关规定等;

2、本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

3、参选人递交的参选文件等。

四、中选原则

1、为保证项目的服务质量,评审小组根据参选文件进行评议产生;

2、上述流程均在相关人员参与下完成。

五、比选步骤

第一步:评审小组对参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如实记录在“资格审查表”中;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参选单位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1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有效

需提供“加盖参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有效

第二步:评审小组根据“参选文件”的相关内容评审;

第三步:评审小组根据各“参选人代表”的参选文件审查情况进行打分,打分标准如下:

商务部分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内容及评审标准

得分

公司业绩

30

每提供1个招标代理业绩得5分,满分30分。

注:提供加盖公章的招标公告截图或中标公示截图或代理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本地化服务

5

注册地在六盘水市区域内的得5分;注册地点在六盘水市区域外的得2分。

 

项目人员配备

5

提供1名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得5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技术部分

评分项目

分值

评分内容及评审标准

得分

招标代理方案

如何实施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20

方法具体,可行,具体指标明确得2010分;

可行,有针对性但不具体得90分;

 

如何保障本项目服务质量

20

保障措施具体,可行,针对性强得2010分;措施可行,有针对性但不具体得90分;

 

如何保障本项目招标程序的合理合法性

20

方案合理具体,可行,针对性强得2010分;措施可行,有针对性但不具体得90分;

 

①以上评分项目共计100分;②以上最后得分为各评审人员的平均分;③以上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第四步:评审小组综合上述情况,汇总参选人得分参选人得分;

第五步:评审小组进行最终的推荐排序,按参选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第六步:比选会议结束。

第七步:比选结果在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公示。

六、代理机构选择结束后,向中选单位发放《中选通知书》,个参选单位保持电话畅通(联系方式)

 

 

 

第四章  参选文件主要内容及格式

(参选代理机构自行编制)

 

 

 

 

 

 

 

 

 

 

校办电话:0858-8681279 招生就业:0858-8681259
学校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以朵街道住武社区以朵大道8号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