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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收缴2022-2023学年度新生学费等费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2-09-08 浏览次数:

 

各处(室)、各系(部)

按照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   关于调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642号)、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616号)、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确定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六盘水幼专校办通〔202143号)以及相关教育资助政策的规定,为保障开学后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将收缴高职新生20222023学年度学费、住宿费及代收教材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一)学费和教材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学费(元/生/学年)

教材费(元/生/学期)

合计(元)

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500

460.13

3960.13

2

美术教育

3500

430.04

3930.04

3

舞蹈教育

3500

461.93

3961.93

4

现代教育技术

3500

433.35

3933.35

5

学前教育

3500

441.41

3941.41

6

音乐教育

3500

541.28

4041.28

7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500

409.15

3909.15

8

早期教育

3500

492.25

3992.25

9

五年制大专学前教育

3500

340.03

3840.03

精准扶贫的高职学生享受国家政策性学费资助每学年3500元。

(二)住宿费

六人间:800//学年

八人间:600//学年

二、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和申请助学贷款学生缴费

(一)未申请助学贷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缴费。由学生处核验其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身份后,学生处将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信息报送财务处,财务处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的学费,减免3500元,学生本人只需缴纳剩余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需要自行全额缴纳。

(二)申请助学贷款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缴费。经学生处确认学生贷款成功,由学生处将申请贷款的学生信息报送财务处核定其应缴金额。如果申请贷款金额大于应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减免精准扶贫资助金3500元后的金额,则学生不用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用学生助学贷款缴纳;如果申请贷款的金额小于应缴纳的学费和住宿费减免精准扶贫资助金3500元后的金额,则用学生贷款全额缴纳后,不足部分由学生补足。教材费需要自行缴纳,不能使用助学贷款缴纳。    

(三)非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申请助学贷款的缴费。经学生处确认学生贷款成功,由学生处将申请贷款的学生信息报送财务处核定其应缴金额。如果申请贷款的金额大于学费与住宿费之和,则学生不用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用学生助学贷款缴纳;如果申请贷款的金额小于学费与住宿费之和,用学生贷款全额缴纳后,不足部分由学生补足。教材费需要自行缴纳,不能使用助学贷款缴纳。

三、缴费时间

202296日至910日。

四、缴费方式及流程

(一)微信缴费

第一:关注贵州银行六盘水分行公众号;

第二:选择学校--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第三:选择缴费大厅;

第四:输入身份证号查询缴费任务进行缴费;

第五:查看缴费科目和金额,确认无误后,点击一键缴费

 

 

(二)携带银行卡到学校财务处通过银行POS机缴费

(三)严禁现金缴费。

五、收费公示及票据

(一)收费公示

学生缴费完毕后,收费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公示。一是学校财务处将全校收费总体情况在学校公开公式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完毕后财务处归档留存。二是各系部学生缴费情况,由财务处返给各系部各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完毕后将公示情况交学校财务处归档留存。

(二)收费票据

学校与财政、银行将缴费情况核对清楚后,统一开具《贵州省政府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学费和住宿费)和《贵州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电子)》(教材费),并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发给学生,学生自行查阅。

联系人:财务处 夏翠苹老师 (行政中心411

        学生处  婷老师 (行政中心102     

    

附件:2022级新生教材明细表

 

 

 

 

                                  202296

 

校办电话:0858-8681279 招生就业:0858-8681259
学校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以朵街道住武社区以朵大道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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