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盘水市参加2024年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活动公告》,我校发布岗位4个、引才需求8名,赴成都、长沙、无锡等地开展政策宣传和人才引进等活动,现将有关评审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7日下午18:00
二、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引才需求信息已在省校战略合作协议高校、人博会官网以及知名高校网站等媒体发布。引进人员可直接在校招活动现场咨询和投递简历,也可通过学校网站发布的评审公告报名。
(二)报名及要求
引进人员应在2024年11月17日下午18:00内报名,按报名程序填写《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人才引进信息登记表》并发送报名信息及有关材料到学校组织人事部指定邮箱:2017634810@qq.com。
国内对象(应往届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具体要求按《六盘水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六盘水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六盘水人领发﹝2024﹞1号)《六盘水市参加2024年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活动公告》为准。
国(境)外留学对象(应往届毕业生“2025年7月前取得学历并获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名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根据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发布的排名等进行综合认定),并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专业条件:
1.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岗位专业要求详见《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省校合作赴外引才活动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
2.在专业要求上,引进人才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省校合作赴外引才活动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
对于教育部有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引进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复审时须由引进单位进行主要课程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其中,以国内学历学位引进人才,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的中文翻译文件(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文件)等材料。
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引进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引进人员本人承担。
引进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用人部门实施,线下集中审查方式进行。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用人部门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评审公告》和引进人员填写的《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对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人才引进报名信息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根据引进人员报名情况和现场确认情况,结合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公布。
经复审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达不到开考要求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取消的情况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布。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及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如有其他要求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知的为准。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印证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引进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3.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4.报考岗位所需有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2025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
5.报名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国(境)外地区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毕业证专业为一级学科,实际研究方向为岗位所需二级学科、高校自设专业以及国(境)外相近专业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所学课程证明;
8.有工作经历岗位的引进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单位证明等凭据;
9.根据复审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引进工作始终,在引进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有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引进资格,责任由引进人员承担。
四、考试和成绩计算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考试对象,其名单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公布。
(一)考试
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开展面试工作。考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教学能力测试”,考试工作由学校组织人事部会同各部门组织实施。提前三天公布考试方案及方式、考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将信息在相关网络平台(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lpsyz.cn;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二)考试成绩和名次
考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结构化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即考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30%+教学能力测试成绩×70%。
结构化面试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小于引进计划数时,考试合格人员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参加考试人数大于引进计划数时,考试合格人员成绩从高到低选取。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教学能力测试环节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对同一岗位总成绩末位并列考生组织考试,以新考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
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在体检前均需签订《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用人就业协议》,约定双方责任和义务。
五、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过程中,如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进一步检查才能做出诊断的,由学校安排体检人员进行检查。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应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在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递补一次并在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公示。体检、复检、递补体检费用均由引进人员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引进人员。考察工作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试行)》和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坚持“凡进必审”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考察由两名以上在职在编的正式党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引进人员聘用建议意见。
在考察中,审定有《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评审公告》中报考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经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予以递补一次并在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引进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引进人员,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相关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人才引进空缺岗位经党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二)聘用
拟聘用引进人选,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研究,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
有关手续完成后,及时通知聘用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引进人员资格。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正式与引进人才签订书面合同(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期限、有关待遇、违约责任等予以明确。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的人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协议签订后及时完成工资申报、岗位聘用、上编等手续。
八、纪律监督
引进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引进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评审公告》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858-8681578。
九、其它事项
(一)引进人才工作期间,引进人员随时关注六盘水市相关网站平台通知,引进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考试、体检的有关时间、地点等各引进环节的通知事项由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引进人员注意与学校保持联系,联系方式见《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省校合作赴外引才活动事业单位岗位信息表》中“咨询电话”栏,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平台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引进人员自行承担。
(二)引进人员一经提交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评审公告》全部内容。引进工作期间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确保学校能够及时联系。
(三)问题咨询
各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由学校用人部门根据岗位需求和任职条件设置,引进人员若咨询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等问题,可联系用人部门、组织人事部。
联系电话:0858-868216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四)《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省校合作赴省外知名高校引才评审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